世界民俗文化网 用文化助力世界可持续发展

欢迎访问世界民俗文化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民俗研究 > 政策法律法规

文化部:第一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作者:文化部办公厅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文化部关于公布第一批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6-05 生效日期: 2007-06-05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社图发[2007]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文化部印发了《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办社图函[2007]111号)。经各地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和复审,最后确定第一批民间文学、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等5大类的22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今后,我部将陆续分类、分批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为重要特征。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布,对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七年六月五日

  附件: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26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文章来源:文化部网站 2007-06-11 10:04
【本文责编:思玮】





上一篇浙江人大:《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下一篇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告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