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全部由国家创办的银行或基本上由国家办的银行组成整个银行体系的体制。这种体制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
苏联在十月革命后,根据马克思主义的银行国有化理论,全部银行和银行事业由国家所垄断,建立起大一统的国家银行体系。过去苏联国家银行执行了中央银行和一般银行的双重职能和业务。另设几家专业银行。这些银行规模巨大、业务分工明确,资金和股份属国家所有,并严格执行国家的货币信用政策。国家银行是发行银行,是全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是国民经济的贷款银行,办理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是国民经济的结算中心,国民经济中的企业、事业等单位都需在国家银行开立帐户,办理 ......
上一篇: 跨国的中央银行体制
下一篇: 单元银行制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