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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以国家银行为中心,由若干家国营专业银行配合组成的国家银行体制。
概况 为了适应经济改革,罗马尼亚1970年公布了国家银行法,改革银行体制,将国家银行从隶属于财政部改为与财政部平行,直属于部长会议。罗马尼亚银行体制与苏联及东欧一些国家不同,它1973年设立了财政银行委员会和最高财政监督院。前者是部长会议的审议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协调并指导财政、金融活动;协助执行国家的财政、金融政策;分析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各部门的经济效益等等。后者是国务委员会的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财政、国家银行、专业银行的业务活动,以及执行财经制度的情况;审理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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