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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于30年代初制订,由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中的一个条例。因其在此法案中是第18条款,按字母表的顺序刚好是Q,故名Q项条例。其主要内容是:禁止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会员银行对它们吸收的活期存款(30天以下)支付利息,并对上述银行所吸收的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规定了利率上限。当时,这一上限规定为2.5%。
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使美国遭受沉重打击,金融业尤甚。仅在1930~1932年两年间,美国就有5100家银行倒闭。在整个危机期间,大约有1/3的银行宣告破产。到了1933年,金融危机愈演愈烈,频频发生挤兑现象。最后,美国总统罗斯福不得不于1933年3月6日下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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