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泛指“为某事对某人负责”(彼得—柯林出版公司1992年版《会计词典》第3页)。按照较为严格的经济含义解释,指组织或个人受托管理使用他人经济资源(财产)对委托人承担的责任。故英文中又使用stewardship(财产托管责任)表示同样概念。又称经济责任、经管责任等。
受托责任概念在现代经济理论中具有重要作用。在“代理人理论”中,现代组织中所有权与管理权两权分离所形成的关系被抽象为“委托人(princi-pal)”与“代理人(agent)”的关系,受托责任是这种关系的基础,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的利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它们之间的关系能否得到巩固、发展,均取决于受托责任本身的内容及其实现。随着 ......
上一篇: 公允反映
下一篇: 审计对象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