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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中国古代表述会计工作中将某种财产假作注销而用以弥补应赔偿的其他财产的法律用语。在上述法律用语中,“当负偿”指应赔偿的物品;“伪出之”指假作注销;“岥偿”指补垫应赔偿的物品。“当负偿而伪出之以偿”全句义为:在会计工作中,将某种财产假作注销,并以被注销的财产抵充应赔偿的其他财产。中国战国时期秦国的《效律》有律文规定:“有……当负偿而伪出之以岥偿,……与盗同法。”即对会计将财产假作注销以抵充应赔财产者,视同盗窃罪并进行相应处罚。
秦《法律答问》有答问称:“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止,又黥以为城旦;不盈五人,盗过660钱,黥、劓以为城旦;不盈660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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