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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中国封建社会的地方政权记录所属地域赋税、户口、人事等情况的文书。亦称“计籍”。汉代沿袭战国确立的上计制度,实行逐级上计。在上计时,各级上计官府根据会计簿书及其他相关资料,汇总编制出上计报告,向受计官府呈报。这种上计报告称为计簿(计籍)。《汉书·宣帝纪》:“上计簿,具文而已,务为欺谩,以避其课”。计簿一般要具备上计时间、官府名称、上计官府所治地域在报告期内的人口、田地、垦荒、狱讼、贼盗、赋税收入、钱谷支出以及下个报告期的财政收支预算等内容。《东汉会要·上计》:“〈通典〉云:汉制,郡守岁尽遣上计掾、史各一人,条上郡内众事,谓之计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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