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中国古代表述对应税项目弄巧作假或纳税物品质量不合标准的法律用语。在上述法律用语中,“巧”指取巧;“伪”指作假;“湿恶”指质量不佳、富含水分。“巧伪湿恶”全句义为:对应缴纳的田税“租”和户税“调”弄巧作假或纳税的物品质量不合标准。中国的《唐律·厩库律》有律文规定:“诸应输课税及入官之物,而……巧伪湿恶者,计所阙,准盗论主司知情,与同罪;不知情,减四等。 ......
上一篇: 回避诈匿
下一篇: 应待报而不待报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