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宋初至元丰改制之前(即公元960~1078年)宋代统治者在财计体制方面围绕财计集权所进行的一系列革新偿试。①改革的主要原因:宋初的统治者吸取唐代中期藩镇割据的教训,为了防止地方势力膨胀及权臣擅权,采取了一系列集权的措施,其中之一就是高度集中财计大权。②改革的基本内容: 第一,设三司 (即盐铁、度支、户部)将地方主要财政收入及财政支出权限全部收归中央; 第二,设三司使 (或三部使)分割宰相财权; 第三,提高会计地位,加强全国财计管理及财务会计报告的汇编与审核,如设置总计司、三司会计司等。第四,在审计建制方面,实行财审合一,开创了隶属财政系统的审计体制模式 ......
上一篇: 唐代财计组织“五分管”
下一篇: 三司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