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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宋初官债清理专设机构,隶属于三司。设判官一人,负责清理在京及全国各地拖欠官有财物的帐籍,催收追缴所欠官物。公元985年,三司各置理欠司; 元丰改制后,该司被废,其职掌划归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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