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唐代官厅财物收支命令和会计凭证的一种形式。在唐代,由尚书省到州、县、乡、里自上而下逐级下发的公文统称为“符”,其中大多与赋税收纳和财政支出有关。用于财物出纳与财政收支方面的文符,既起收支命令的作用,又起会计原始凭据的作用 ......
上一篇: 致
下一篇: 木契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