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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按国家预算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在国家预算外自收自支的财政资金。建国初期和“一五”时期,国家财政实行集中管理,当时预算外资金规模有限,渠道单一,仅以税收附加、公用事业附加及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为主,而且在国家财政中比重甚小。“大跃进”时期,财政体制改革的中心是扩大地方权限,预算外资金有了较大的增长,但以后受集权影响,其增长受到制约,一直维持在国家财政收入的20%以下。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地方、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财权相应扩大,特别是企业掌握的各项专用基金迅速增长,致使预算外资金的范围、结构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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