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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农副产品收购单位收购农副产品后委托银行从其帐户将款项支付给出售单位或个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因付款单位和个人与收款单位和个人既有在银行开户,也有在信用社开户,所以其结算程序有两种: ①信用社负责对帐。采用这种方式,收购单位收到交售的农副产品时,须开出四联农村委托付款凭证。以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与出售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凭以到信用社进帐; 第三、四联送交银行。信用社收到销货方交来的凭证后,先记入“存放银行款待转户”和销货方存款户,会计分录为:
收: ××存款——单位或个人存款户
付: 存放银行款待转户
银行收到购到方交来的凭证后,凭第四联凭证,办理转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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