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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建设银行在核定的贷款指标额度内,根据实际用款需要逐笔发放贷款,按照实际的贷款计收利息的一种贷款核算方式。采取这种方式发放贷款的,目前只有中央(地方)预算基建贷款。建设银行会计部门按上级下达的“核定贷款指标通知”给贷款单位开立贷款帐户,借款单位根据建设进度和实际需要支用贷款时,签开支款凭证,经审查后从贷款户中逐笔支付。会计分录为:
付: ××贷款——××单位贷款户
收: 人民银行往来——存款户
(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款单位工程竣工不再支用贷款后,如有交回资金,则作为还款处理。接到交存资金的收款凭证后办理转帐。会计分录与支用贷款时相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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