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信用社对业务经营中的临时性占款进行管理。业务周转金作为资金运用性科目,一般只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使用: ①实行报帐制的信用网点领用备付业务的现金; ②信用社流动服务或信用社在非营业时间值班需要的现金; ③备付日常费用开支的现金,对业务周转金要从严控制,除确定额度要合理,领交手续要清楚外,应坚持“按时交帐、钱帐两清、下次再领”的原则,不得私占挪用。领用时,会计分录为:
收: 库存现金
付: 业务周转金
报帐或交回备用金时,会计分录方向相反 ......
上一篇: 待处理历年亏损管理
下一篇: 贷款损失管理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