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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家庭农场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按照有关政策,进行的分配。家庭农场的利润分配项目包括:①按承包合同规定应上缴国营农场的利润。②作为劳动报酬和奖金形式分配给家庭农场成员个人消费的部分。③提取积累,增加生产经营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扩大再生产的利润。根据利润分配表,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农场款(应缴利润)
贷: 生产经营基金(提留积累)
贷:应收生活垫支款(分给个人消费数)
“利润分配”帐户,年末一般应无余额,如出现贷方余额,为可分配利润尚未分配完毕,可按规定提留为生产经营基金或部分分配为个人消费。若出现借方余额,则为生产经营亏损,按规定可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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