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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零售企业拒绝接收供货单位发运来的商品或拒绝支付供货单位货款的简称。当零售企业从外地购进商品,收到供货单位“收款凭证”,将其所附“销货发票”与合同核对后,发现商品的质量、数量、价格不符或计算差错而多计价款,零售企业可拒绝支付全部或部分货款。因拒付货款后企业同供货单位实际没发生资金结算关系。因此,如全部拒付,可不进行帐务处理;如部分拒付,除非拒付部分按正常进货处理外,拒付部分也无需转帐。拒付后,如拒付货款的商品运抵企业后,企业应妥善保管和负责商品安全,并将其单式记入“代管商品物资”帐户。当零售企业从外地购进商品并已付货款,商品到达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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