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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服务社固定资产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军人服务社的房屋: 建筑物、设备、用具等,凡同时具备单项价值1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两个条件的,划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无偿调拨的核算方法与工业会计相同。有偿调出固定资产,除按规定减少固定资产外,所得价款作为服务社专用基金。根据收款凭证,编制售出固定资产所得价款的会计分录:

增: 专用基金——更新改造基金

增: 银行存款

购入固定资产所付价款,也在专用基金中支付,并按规定作增加固定资产处理。

军人服务社固定资产年综合折旧率为6%,按月 (月综合折旧率0.5%)计提折旧基金。所提折旧基金全部留归服务社,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计提折旧基金时,根据计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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