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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合营企业将产品销售出去后,购买者发现其所购产品与订购合同的要求不相符,而购买方不愿退货,而要求合营企业在价格上作一点让步,这种行为称为销货折让。合营企业对此类业务的发生,应一方面究查原因,另一方面要对买方迅速作出答复。合营企业对发生的销货折让不专设科目进行核算,而是冲减原记的销售收入帐户。其发生销售折让时,编制会议分录如下:
借: 产品销售收入 (销货折让)
贷: 应收帐额——××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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