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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中国人民银行对计划期14个沿海港口城市及经济特区开发贷款所作的安排,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一种固定资产专项贷款计划。
此项计划按年度增减额编制。其内容包括计划期的贷款增长速度、发展规模和信贷资金投向。在编制年度国家银行信贷计划和中国人民银行信贷计划时,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安排中国人民银行的专项贷款规模,经过综合平衡并报国务院批准之后,从中确定此项贷款计划。
此项贷款计划专门安排国家为支持14个沿海港口城市及经济特区的开发建设而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举办贷款。贷款对象包括:①14个沿海港口城市,即:大连、秦皇岛、天津、青岛、福州、广州、烟台、连云港、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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