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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J·萨伊认为,借贷资本的利息,由两个部分组成,即保险费性质的利息和利息本身。保险费性质的利息仅仅作为借出资本者承担一定风险的报酬。它在整个利息中所占的比重,视借款人的安全而定,主要依据以下四点:①借款人居住国家的贤明政府。②借款用途的安全程度。③借款人个人才能与品德。④借款期限的长短。这种保险费性质的利息不同于利息本身,它不能说明利息的来源,只能说明为什么要收取利息。利息本身是指纯利息。萨伊把纯利息说成是“对借用资本所付的代价”(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77页)。为什么借用资本要支付一定的报酬?萨伊说,资本具有象自然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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