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韩]任敦姬著 中国民间故事网
保存过去/适应未来
以面具舞(masked dance dramas)为例。在面具舞中,演员们所戴的面具是用来讽刺当时的统治阶级的。这类民间戏剧丧失了对大众的吸引力,正面临消亡。20世纪60年代,这些戏剧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最优秀的表演者被认定为“人间国宝”,以教授他人。这些“人间国宝”在舞蹈和文本方面都很忠实地表演并传授给学生。然而,一些学习了这些面具舞的年轻人,特别是大学生,他们坚持认为,文本的内容根植于过去,太过古老,与现在的年轻人没有多大关联。为了使这些戏剧有恢复原有的魅力,他们建议,应该把讽刺的对象从过去的统治阶级转变为当下的政治家以及富裕的庞大企业集团的领导。他们认为,充满着古文和陌生词汇的文本应该被现代语言文本所代替,以便进行传承。
但是,那些希望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官方最初认定形式传承的人则认为,正如某种物质文化遗产在博物馆被展览,它是某一个时代的产物,但后代可以从中获得灵感。同样的,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可以被认为是过去某个时代的产物并影响未来的再创造。如果我们承认了变化并传承变化了的形式,那么旧的形式就会消失。在20世纪70—80年代的韩国大学校园里,面具舞成为了反政府民众文化运动[People’s (Minjung) Culture Movement]中戏剧的模仿形式,而农乐(nongak)[ Nongak即农乐,韩国农乐是一种传统的民间艺术表演,包含了音乐、舞蹈、仪式等,主要在春耕秋收时表演。表演时有四种基本乐器,即手锣、锣、长鼓、鼓。2014年11月,韩国农乐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译者注]是四物农乐(salmunori music)[ salmunori music即四物农乐,是由Nongak发展而来的一种新的表演形式,主要在年轻人中流行。——译者注]发展起来的原型,如今四物农乐在现在的年轻人中非常流行。
虽然那些支持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初形式的学者本身也在反省这个问题,但他们仍然坚持认为,在快速变化的韩国,传统形式应该被保存,否则它们就会消失。他们问道,如果新的形式被认定,同时旧的传统形式则任其消失,那么保护的目的是什么?
面具舞的年轻演员认为,这些戏剧本身就随着历史的发展在不断适应环境改变自身,而今天,它们只是在持续这个过程而已。除非承认这些变化,否则文化遗产对现代观众来说,就会显得僵化和死气沉沉。
因此,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应该保存其旧的形式,是否允许其在表演时有所变动,而这种变动在多大程度上是允许的,学者、团体和个人之间的意见各不相同。
第三个挑战性的问题来源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体项目在分类时出现的类别间界线被打破的情况。这些项目都以众多不同的形式存在着。相似的变体(variations)在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而且每个表演者都传承自己的版本。在这些不同的版本中,如果其中一个被认定为国家文化遗产,而它最好的表演者被认定为“人间国宝”,那么就极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这个被认定的版本将会在排除其他地方性和个体性变体的情况下进行传承。因为国家对一个项目或一个表演者的认定,即授予了其文化上的权威。如果年轻人都来学习这个被国家认定的版本,那么其他版本的继承人将会越来越少,直到消亡。如果说我们想要保持民间艺术更大的多样性,那么就应当致力于找出一种方法来,以超越被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未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关系,从而保持文化的多样性。
从韩国的经验中,我们意识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仅仅只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开端。新的问题会随之而来。韩国实行的“人间国宝”系统,以及其他国家施行的类似的文化保护政策,大大推进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我们现在面临的挑战,并非只是韩国独有的,我们希望我们国家的经验可以为其他国家提供一个前车之鉴。
到目前为止,博物馆已经普遍开始限制它们在物质文化方面的保护力量,但除了更为通常的展览外,博物馆专业人员开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出越来越有兴趣。但是,我们需要寻找不同的方法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确保其可以传递给子孙后代。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与社会的互动中持续不断地变化着,它不像物质文化遗产的物品,在一个特定的时期被创造,并在时间的流逝中相对保持不变。那么,我们在保护工作中该如何面对这样的挑战,关于这一点,我们需要分享彼此间的看法。我希望这种意见的交换,可以让我们更有效地去保护和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
本文原载:《民间文化论坛》2016年第2期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孟令法】
上一篇: [杨利慧]新文化等级化·传承与创新
下一篇: [爱川纪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与韩国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