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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人文关怀与民间文化研究



作者:王建民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与理性化相伴随,民族文化和民间文化结晶化的现象在中国学界似乎更为普遍。具体到中国民间文化研究领域来说,许多人会关注某一个少数民族,另外一些人可能会更多地聚焦于某一区域。但是部分研究者可能会在一段时间研究之后,将自己在某个民族的某个特定分支或者某个区域的某个村庄的研究经验放大,抑或是将文献中对这一民族或这个区域的民间文化的记述与短暂的实地考察经验结合,总结出这一民族或这个区域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文化特征。在民间文化描述中,往往可以看到某民族穿什么服装、有什么饮食、住什么房屋、采用什么生计方式、操什么语言等等。如果在一个村寨里生活的这个民族的人们没有如此衣食住,没有采用这种生计方式,在日常生活中不能完全流利地使用民族语,就会被说成是不典型的,没有代表性。例如,尽管现在哈萨克人口的大多数不再从事游牧畜牧业,但要谈论哈萨克文化,就一定是游牧文化,定居的牧业文化和农业文化就不是哈萨克文化。因为在这些研究者眼中这些哈萨克人“不典型”,不符合他们对哈萨克人的想象,在城市里生活的哈萨克人更不会作为这些研究者的研究对象。到了一个村庄里考察宗族社会的某一方面的文化,有些研究者就会想象这个村庄一定要有一个祠堂,如果没有祠堂,就是“不典型的”村落,就要求当地政府给介绍另外一个有祠堂的“典型”村庄作为研究点。假如研究者的这项田野工作属于一个必须要求以有祠堂的村落作为研究点的大型比较研究计划的一部分,似乎还勉强可以找到一些搪塞的理由。实际上,这样的一项大型计划本身也许就会受到许多人的质疑。
奥特纳提出了人类学研究转型的一个重要特征——强调实践的思考。在文化遗产保护中,我们应当认识到,其实很少有哪些现实不属于人类的文化“遗存”,现今的文化在相当程度上既是历史的“遗产”、“传统”,也是当下的“创造”、“发明”。人文研究取向偏重于对实践中个人的创作、个人的思考、个人的内在意义与价值进行探求与了解。每个行动者在受到基本结构制约的同时都是具有能动性的,他们会对场景做出反应。且不论年龄、性别、社会阅历等等方面的差异,即使是那些看起来基本相似的行动者个体,也都会有对民间文化各自不同的理解和认识,甚至同样的理念也会有因为权力关系不同而出现的不同表述。本质化、结晶化同时也导致了静态化,看不到变化和流动,恰恰就是脱离了场景,没有考虑行动者个人能动性的必然结果。
许多地方的民间文化因为近几十年多次政治运动的冲击大受摧残,有待恢复重建。近年来,有些有民间文化田野工作经验的研究者在文化遗产保护热浪中,应地方政府或文化馆站的邀请,参与这一“文化产业创意”工作。尽管其中多数研究者不乏对民间文化的长期关注,已经积累了民间文化的丰富知识,但是说到每个民族、每个地方,具体到每个村庄,他们并不能对各有特色的文化习俗都完全掌握。每个村庄都有自己的历史,与家族、村庄历史记忆相关,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在民间文化上也许就有自己的特点。因此,某个村庄的经验到了另一个村庄也许就要重新考量。哪怕是面对已经残缺的、断裂的民间文化,研究者也应当首先考察当地的自然景观和现有民俗,请教当地的老者,然后结合当地档案、碑文、家谱、文书、历史建筑等各种文献和实物材料,进行缜密的研究,使重建的民间文化具有这个村庄的特色,而非千篇一律。
需要指出,从事民间文化应用研究项目和发表相关理论论著由于目的不同,在某种程度上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张力,甚至同一位学者也会有不同的立场和思考。前者是为了项目的完成而运用学者的“民间文化知识”,要让项目委托方感到请“专家学者”的钱没有白花,学者们也为纠正或避免了对民间文化的肆意破坏,用可以形成“文化产业”的某种安排保护和“发展”了民间文化遗产而感到满足甚至自豪;后者则是要确保学术立场,追求“语不惊人誓不休”的境界,要有批判力和震撼力,于是就会提出反对“伪民俗”或反对文化再造的口号。当然,对坚决反对文化重建或重构的人们来说,他们似乎完全不屑于涉猎文化产业创意一类的应用工作。
在我国民间文化研究中,许多研究者盲目地相信他们自身研究的客观性,认为他们能够客观而准确地剖析和解释民间文化。在某种程度上,这也与本质化、结晶化相联系,成为重要的信念支撑。在尽力掌握研究方法和技术,努力加强研究能力的同时,也应当认识到,研究者在研究中所具有的能力始终是有限的,民间文化研究者的知识只能来自于田野工作实践。但是,如果用人文主义的观念来看,同一个民族哪怕人口不算太多,也有不同分支甚至不同村寨的差异;一个大的区域中文化也呈现出种种多样性。因此,在同一个民族、同一个区域之中文化也是多样的,那些经常下乡进行民间文化研究的学者也无法熟悉每个地方、每个文化事项的内涵。即使是同一个地方,由于人们生活在场景之中,民间文化的实践会随着场景而发生种种变异。况且,研究者要想不断提高研究能力,能够有新的学术贡献,就要对自己以往的研究有所反思和批判,探讨不同的理解和解释角度。所以,应当将每个村庄、每个家庭、每个文化事项都看成全新的研究对象,在每次田野工作中加以仔细的调查和研究。
与此同时,也要对研究者权力的有限性有所认识。研究者和研究对象往往处于不对等的地位。我国的研究者去进行民间文化调查研究,往往被当地人当做指导工作的国家干部,与研究对象的关系往往会演变为一种上下级关系。在这种权力结构中,一些研究者的著作往往会被民间文化传承人视为解释民间文化意义的依据和展现传承人社会地位的有力证据。做民间文化调查的学者在调查中往往无法摆脱此前做过同样调查的前辈学者的影子,除了阅读中先入为主的影响外,更应当注意这种不容易发现的民间文化传承人对前辈学者著述或调查的“次生性解读”。
调查者对待民间文化传承人的态度是值得研究者反思的,在中国场景中尤其如此。从事民间文化研究者在实地考察时不乏指手画脚者,有些人甚至会像领导一样训诫当地的老百姓:“你们这种做法是错的!”然后引经据典地告诉当地人应当如何做。老百姓自己家缅怀的祖先,却要“专家学者”来教他们怎样供奉。在民间文化传承人时常也很愿意接受甚至请求“专家学者指导”的情况下,研究者就更容易飘飘然地颐指气使。对民间文化传承人的尊重首先应当是从做他们的小学生开始,应当时刻意识到,民间文化的真正主人是民间文化的实践者。
应当指出,我们提倡在民间文化研究中的人文关怀,是想要倡导在以往聚焦民间文化的理性层面、物质器用的同时,研究者也能够通过对过度科学化的检讨,更多地关注民间文化的情感层面、文化意义和实践场景。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人类学界就出现了综合取向的潮流,采取综合的方法和借用其他理论观点,在多种理论学家和田野民族志作者的手中,人类学的各种理论和方法论范式是相互纠缠的、重叠的、交叉的(阿兰·巴纳德,2006:187)。以我个人的立场,并不认同后现代主义对科学的全然背离,而主张反思性地坚持实证主义的严谨治学态度和探索精神,批判性地学习和把握在科学理念影响下长期积累的研究方法和技术,以求用新的综合取向去推进民间文化研究不断深入,进而更加丰富多彩。
(原载《民间文化论坛》2007年第2期,文中涉及的图表、公式、注释和参考文献等内容请参见纸媒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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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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