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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亦称“使用租赁”。出租人将自己经营的出租设备或用品反复出租的租赁业务。在这种租赁方式下,承租人完全在于即时使用租赁物,一旦使用期结束,租赁关系即行解除。因而一般都是短期租赁。租赁物品多是具有通用性和易于找到接替用户的设备。如建筑公司出租建筑设备,计算机公司出租大型电子计算机,汽车公司出租汽车等,都是按使用次数计租的,属于租期较短的租赁业务,每次租赁只收回设备的部分价值。为了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以便继续出租,租赁公司一般要承担经常维修的责任。由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还要承担设备提前淘汰的风险。此项租赁的租金同物品价格相比,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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