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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财政部于1995年2月制定发布。该规定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合并会计报表编制单位。设立于我国境内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母公司,应当纳入合并会计范围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2)合并范围。我国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具体包括:第一,母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包括:①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②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③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第二,其他被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包括:①通过与该被投资公司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公司半数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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