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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中国古代实行的接受和审核报告的制度。据《周礼》记载,天官大宰定期接受、考核百司百官、群都、县鄙的报告或大计,并根据考核结果,对不同职官给予不同处理,置有功,废无功,赏大有功,罪大无功。春秋战国时期,逐渐形成上计制度,时由国君接受、考核地方官府的上计,并视政绩给予地方官吏以升迁罢黜。秦代以专职官吏柱下史接受、审查各郡县的上计。汉代帝王十分重视上计,汉武帝刘彻曾于元封、太初、天汉、太始年间四次亲受郡国计。哀帝刘欣于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在郡国守丞长史上计时,“出坐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宣帝刘询曾就上计簿具文、欺瞒的问题,“命御史察计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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