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中国明代制定实施的封建法律规范。明代主要法律规范形式有《大明律》、《明大诰》和《明会典》等。其中的《大明律》“法体汉唐,略加增减,亦参以宋朝之典”,其草创于明建国前一年即吴元年(1367年)所制的律令,洪武六年(1373年)详定《大明律》,它沿用唐律十二篇旧例,计606条,分30卷;洪武22年(1389年),刑部上言“比年条例增损不一,以致断狱失当,请编类颁行”,因此命翰林院并刑部长官“取比年所增者,以类附入”,即将体例改为七篇,以“名例律”列首篇,以下六篇以六部为纲,分列“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和“工律”,律文共460条,洪武30年(1397年)颁行 ......
上一篇: 十三清吏司
下一篇: 赋役黄册制度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