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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税务机关经征或代征除各项税收、基金以外的其他收入。不是税收性质的收入,为了反映、监督其征收及入库情况,在税收会计核算中作为附加收入核算。附加收入主要包括: ①教育费附加。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另有规定者外) ,都应以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征依据,按1%的教育费附加率,缴纳教育费附加。②其他附加。国家和地方政府交办税务机关征集或代征的其他款项,如: 渔业建设费等。工商各税的地方附加是税收性质,不属于附加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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