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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银行印制的具有特定用途但尚未使用的重要凭证。包括支票、付款委托书、信用证、限额结算凭证、联行代收报单、存单、存折等。这类凭证有的用于存、贷款业务由银行签发给单位或个人收执,作为存贷款的证据; 有的签发给联行,据以划拨资金; 有的则由开户单位按照规定手续向银行领取后供签发使用。在未使用之前,这些凭证称为空白重要凭证。这些凭证一旦填列有关内容、加盖有关印章后即生效。它一般都印有连续编号,领用、保管、注销时均应实行严格管理,并设置登记簿加以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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