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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出口商签发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其国外代理行,向其国外买主收取货款或劳务价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它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在跟单托收中,按交单的方式不同,又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方式。出口单位采用此种方式结算货款时,须填具“托收申请书”,连同出口单证一并送交银行,银行审单无误后,凭托收申请书填制“出口委托书,”连同有关单据寄国外代收行收款。编制会计分录:
借: 应收出口托收款项 (外币)
贷: 代收出口托收款项 (外币)
当国外银行收妥货款,转入我银行帐户时,则做方向相反的会计分录,冲销上列两科目,并为出口单位办理结汇、结汇时的帐务处理参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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