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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企业按规定在交纳所得税前,从所得额中留用的利润。主要包括留给企业的“三废”产品净利润、提前还清基建借款应留给企业的利润、国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留给企业的利润,以及国务院和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专项留用利润。企业用更新改造资金等治理“三废”项目投产后所产产品盈亏相抵的净利润,按规定留给企业继续用于治理“三废”的数额,转作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会计分录为:
借: 利润分配——“三废”产品留利
贷: 专用基金——更新改造资金
同时,编制更新改造资金存入专户的会计分录:
借: 专项存款
贷: 银行存款
企业其他单项留用利润的核算与“三废”产品留利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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