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企业已付款,但商品到达后因质量、数量、规格、价格等与合同不符,而拒绝接受全部或部分商品。由于企业已支付了货款而又拒绝接收商品,因此必须进行帐务处理。如果企业拒收全部商品,应将付款时所记录的“在途商品”先转入“待决应收款”帐户,再按双方协商的解决方法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基本分录式为:
增:待决应收款——××供货单位(全部商品进价)
减: 在途商品——××供货单位(全部商品进价)
如企业只拒收部分商品,则应将拒收商品按其进价转入“待决应收款”,非拒收部分作正常购进而点验入库,会计分录为:
增: 待决应收款——××供货单位(拒收商品进价)
增: 库存商品—— ......
上一篇: 拒付货款
下一篇: 进货升溢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