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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收款商品销售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零售企业先交付商品以后再分期或延期收回货款的一种商品销售方式。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交付商品时未收到货款,销售不成立,会计上不作商品销售对待,只将所交付的商品按售价从“库存商品”帐户转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帐户。以后分期或延期收回货款销售实现,按所收回的货款记录商品销售收入和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当企业提前向购货人交付商品时:

增: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购货人 (发出商品售价)

减: 库存商品——××实物负责人(发出商品售价)

当企业以后分期或延期收回货款时:

增: 营业收入——××实物负责人(分期或延期收回的货款)

增: 银行存款(分期或延期收回的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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