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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外贸企业进口商品时,先向国外出口商预付部分货款,同时向国内订货部门按销价预收部分货款。企业收到国外发票,经与信用证核对无误后,按自营作价原则开制销货发票向国内用货部门结算余额;同时对外向出口商支付余额。帐务处理如下:
向国外出口商承付部分货款时,作会计分录:
借: 预付外汇货款 (预付部分进货款金额)
货: 银行存款 (预付部分进货款金额)
向国内订货部门按销价预收部分货款时,作会计分录:
借: 银行存款 (预收部分销货款金额)
贷: 国内帐款结算 (预收部分销货款金额)
销售商品,向国内订货部门结算余款时,作会计分录:
借: 委托银行收款 (未收部分销货款金额)
借: 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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