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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外贸企业进口商品按代理作价加收手续费销售给用货单位的业务。外贸企业办理代理进口业务的原则是:不赔不赚:不垫资金、不负担费用。按照进口商品的C、I、F价格收取1.5%的手续费 (或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手续费率) 作为管理费用开支及收益。手续费收入要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根据代理原则,外贸企业应在收到国外帐单发票并对外承付货款时,按照国外帐单发票金额加上按C、1、F价格的1.5%计算的手续费向用货部门办理货款结算。有关代理进口业务的国外运费、保险费、进口关税、产品税或增值税、以及外运公司劳务费、银行财务费等国内有关费用,均由外贸企业在向用货部门结算货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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