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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军队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以及军队的财务法规,规定在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中央军委根据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结合军队财务工作的实际,于1985年1月重申了军队的财经纪律,其主要内容有:①不准自行改变全军统一的标准、制度; ②不准违反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搞非法经营活动; ③不准虚报冒领经费、实物、坐支、挪用、截留应上交的经费,化大公为小公; ④不准出租和对外出借银行帐户以及违反现金、外汇、金银,珠宝等管理规定; ⑤不准擅自搞计划外工程; ⑥不准擅自购买专项控制商品; ⑦不准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实物;⑧不准用公款请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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