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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国营农业企业用于举办社会性事业和按照国家政策支付的不属于企业生产所应负担的各项开支的拨款。主要包括: 企业范围内的中小学经费补贴、安置老残干部工资、专职政法人员工资和边防民兵值勤经费等。上列各项支出,不计入生产成本,而由专用拨款支付,企业事先编制预算,报请上级农垦部门和财务部门批准执行。一般采用“定额补贴,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进行管理。主管部门除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外,要求企业编报年终决算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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