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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银行贷款业务的一种核算方式。它是银行对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企业,为解决其销货过程中在途资金需要而发放的结算贷款的核算。此种贷款以托收凭证金额为贷款保证,以凭证的传递期为贷款期限,由银行根据托收款项增减变化情况,主动定期调整。它适用于工业企业以及按规定可以办理结算贷款的商业批发企业。
贷款保证的核算借款单位在申请结算贷款时,向银行提交“托收承付结算贷款申请书”,经信贷部门审查批准后,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凭以开立结算贷款帐户。
核算贷款保证的具体办法是,在办理托收承付时,按借款单位分户登记“发出托收结算凭证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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