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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恐怖的西藏奇风异俗:起尸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自民主改革以来,大规模拆迁,从前那种老式的矮门已所剩无几了。但目前在拉萨八廓街仍能看到古式的矮门房屋。这对不知情的人来讲,的确是一个谜,或许你会想:“这是不会设计的失误吧?”事实并非如此。

  一、矮门房屋的由来

  修建矮门房屋实际上是预防行尸闯入的一种手段。“行尸”是藏语“弱郎”是指人死后再起来到处乱闯,危害活人。所谓“弱郎”既非复活也不是诈尸。藏族所言“弱郎”,就是指有些邪恶或饥寒之人死去后,其余孽未尽,心存憾意,故异致死后起尸去完成邪恶人生的余孽或寻求未得的食物。但必须在其躯体完好无损的状态中才能实现。如此说来,藏区的葬俗本身给起尸提供了极好机会。

  在藏区,尤其在城镇,不管什么人死,并不马上送往天葬台去喂鹰,而是先在其家中安放几天请僧人诵经祈祷,超度亡灵,送往生等一系列葬礼活动,尸体在家至少停放三至七天后才就葬。若发生起尸,一般都有在这期间。

       二、起尸的预兆

  许多老者和天葬师都说,他们曾经见过起尸,并且见过多次。但起尸都不是突发性的,而是事先皆有预兆。那些将要起的尸,其面部膨胀,皮色呈紫黑,毛发上竖,身上起水泡,然后缓缓睁眼坐起,接着起身举手直直朝前跑去所有起尸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会讲话,不会弯腰,也不会转各,连眼珠子都有不会转动,只能直盯前方,身子也直直往前跑。假如遇上活人,起尸便用僵硬的手“摸顶”,使活人立刻死亡的同时也变成起尸。

  人们常言起尸具有五种类型:第一肤起,第二肉起,这两种类型的起尸,是由其皮或肉起的作用。第三种叫做“血起”,此类起尸由其血所为。这三种起尸较易对付。只要用刀、枪、箭等器具戳伤其皮肉,让血液外出就能使起尸即刻倒地而不再危害人了。第四种叫做“骨起”,即导致这种起尸的主要因素在其骨中,只有击伤其骨才能对付。第五种则叫“痣起”,就是使他变为起尸的原因在于他身上的某个痣。这是最难对付的一种起尸,尚未击中其痣之前四处乱闯害人。所以只能诱歼而无法捉拿。

  当然,在那些古老的年代,这种防范起尸的措施仅仅在藏南和藏东那些有房子居住的地区使用,而在藏北广大地区,尤其居住在可可西里边沿地带的牧人们,则无法采用这种防范措施,牧人也常常提心吊胆地过日子。

    三、起尸的故乡

  闻名于世的可可西里地区因高寒缺氧缺乏水草,居住在这一地区的牧人们,由于环境所迫,只能到处游荡,逐水草而居,三天两头搬一次家,终年处于游牧状态。那里的人们生前没有稳定的居点,死后也没固定的天葬台。同时,在这些地区无寺也无僧,更谈不上搞那些繁杂的葬礼仪式,人们普遍实行野葬和弃葬。野葬就是人死后,将其遗体脱光丢在野外,死在哪方,丢在哪方。弃葬便是指人死以后,活着的家人拔帐搬走了之,将死者弃在旧址上。

  凡采用这种葬法一般一脱衣,他生前盖何衣物原封不动地盖在死者身上,看上去,象一个活人睡觉似的。

  这种游牧部落的葬俗更容易造成起尸。虽然他们无法建造矮门来抵挡起尸,但人们也同样在别无它法的情况下,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比如,将尸体尤其发现有起尸的尸体丢于野外时,用一根绳索拴在天然的石桩或大石块上,以此避免起尸跑去害人。尽管如此,也免不了常有起尸发生。也常有人遇上起尸。

  例一,那曲来我部落(今尼玛县辖)里有个叫吾尔巴的牧人,他死后以后,将其尸体送去野葬的当天午后,一只乌鸦落下啄食,刚啄几下,僵尸忽然起来,一手捉住乌鸦就跑,于是在部落中留下了“吾尔巴尸捉鸟”的说法。

  这就是西藏起尸的缘由。特殊的地理环境造就了特殊的习俗。这种习俗乍一看起来十分吓人,但是其中也蕴含着深深的文化底蕴。

(编辑:www.zgwh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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