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故事传承人当代意义研究主要表现在揭示传承人直接现实的文化功能,不少文章提出故事传承人的故事在当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如张登文先生的《四老人故事的流传与精神文明建设》,虽然与时代结合过于紧密,有许多牵强之处,但是不少作者关心民间故事讲述家的故事保留文化传统问题,则值得肯定。其次是故事传承人对建立民间文学学科意义的研究,它表现为民间故事传承人对民间文学集体性的冲击,人们开始注意民间文学的个性问题。个性与集体性的关系;个性的层次性;个性既有本人的个性,又有家族的特点和地区文化的特点。传承人是民族文化的代表者。[46]随着民间故事传承人研究的不断深入,民间文学的集体性特征将会得到补充和完善,它为我们“深度理解”民间文学特征拓展了新的视野。还有不少文章从民间故事传承人的角度,观照中国民间文学的未来发展趋势,如山曼的《对民间文学发展前景的一种预报——论“宋宗科现象”》认为有着丰富经历,具有相当高的文化水准的故事传承人,将会“开辟民间文学的一个新时期”。[47]
传承人与接受者、搜集者的互动关系研究。传承人和接受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刘德培曾说:“讲的人要察言观色的哩!随便哪个经文,人家讲时没有取到彩,或是自己讲的时候没有取到彩,我下来就在心里改动一下,改哒再讲。改哒还是不行的,就弃了不讲哒”[48]。从信息传递、信息接受、信息反馈的角度研究民间故事传承人的讲述活动的文章有黄永林、余惠先《从信息论看民间故事的讲述活动》[49]。故事传承人与搜集者的关系,孙剑冰和韩燕如在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汉族居住的六个村寨进行两个月的采录,发现民间故事传承人秦地女老大娘的经验为我们作做出了榜样。[50]可是这条发现民间故事讲述家,保护民间故事讲述家的线路被“文化大革命”冲断了,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再次引起人们的重视。故事家作为一个特殊的传承群体,对其采录的方法也应该有所不同,因此,不少经验丰富的搜集者和研究者,对深入采录民间故事传承人和科学整理民间故事传承人的材料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裴永镇提出“亲属网络法”、“切忌‘走马观花’”、“怎样鉴别故事家”、“最佳讲述环境与最佳讲述情绪”、“兼收并蓄”等,[51]靖一民以胡怀梅为对象,论及到整理者与传承人的“亲情”关系、整理者与传承人的“双向反馈”关系、整理者与传承人的“合作”关系,提出了“整理者不是传承人的传声筒,也不是传承人的记录员,而是传承人的合作者。既然是合作者,整理者就有权修改传承人讲的故事……整理者可以将传承人讲的故事多余的话删掉,对病句及其它明显性错误进行修改,但这种修改必须十分慎重”[52]等一系列有价值的观点。
20世纪中国民间故事传承人研究,发端于对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最早的理论诉求源自田野调查,他们从田野调查中深切认识到民间文学传承人的重要性。20世纪80年代以后,学界提出了对民间故事传承人的重视,形成了发现、尊重、记录民间故事传承人的良好风气,使一大批民间故事传承人从深深的沃野里破土而出,广大田野工作者对民间故事传承人保护和研究的功绩是不能忘记的。当然,从搜集整理的角度研究民间故事传承人流于表面化的现象也不能不使我们警醒。
从学理上对中国民间故事传承人进行研究,是近20年的事情,这些研究涉及面相当广泛,理论深度尽管不如人们所期待的那样,但是它毕竟为21世纪的民间故事传承人的“深度理解”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民间故事传承人研究的批评
尽管中国民间故事传承人研究,在诸多领域取得了相当成就,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诚如刘魁立先生所言:“我们作为民间文学工作者,对民间故事家、歌手对民间文学作品口头流传的具体过程、对讲述过程对讲述者的制约情况、特别是对听众的作用,还缺乏深入的研究。对于民间文学作品的流传环境(包括历史环境、社会环境、地理环境、文化—民俗环境)及其对作品的影响的探讨,也很少见。……当民间文学还以旺盛的生命力活在人民口碑之中的时代,我们在民间文学的动态研究方面应该而且能够做出应有的成绩来”[53]。刘先生中的而殷切的话语,让我们有责任去把民间故事传承人的研究做得更好,因此,反思过去,清醒地认识我们的欠缺,就显得很重要了。
对民间故事传承人研究经验式泛说多,深入调查少。中国民间故事传承人的大规模调查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田野材料,但是,面对这宗文化财富,许多学者依然在自说自话,依然在进行“合理”的推理,依然在实施经验式的判断,他们对民间故事传承人的研究偏离了田野的轨道,偏离了老百姓的解释,如对民间传承人女性特征的把握,“母亲、祖母或外祖母几乎都是代代相续的故事传承人,这是母性特征十分明显的事实。这种以老年妇女为主要标志的故事传承人是由传统的家庭、亲族结构决定的……民间故事传承人的母性特征,在实践中并不都是以直系血亲的传授为常规,常常也有伯母、姨母、姑母、舅母等旁系亲族及奶娘、保姆、亲邻的婶子大娘等。总之,这些传承人与听者都有亲缘上的、生活上的密切关系”[54]。这段论述于中国来说合情合理,但是,细加分析问题就出来了。笔者通过田野调查和已有故事传承人的分析,发现女性故事传承人的故事特色与她的生命旅程息息相关,如婚前女性叙事特征非常突出,婚后的女性叙事却不那么明显了。在中国社会,女性结婚以后就要维护家庭乃至家族的利益,她们所有活动和行为与作为家长的男性一样,因此,姑娘时代的性别叙事逐渐消解在中国传统的男权社会之中,自然媳妇时期的叙事具有男性化倾向,也就是说,婚姻对女性叙事的影响相当深刻,不了解这一点,很难揭开女性的民间叙事特点。当然,婚后的女性性别叙事并非全然消失,少女时代的叙事记忆和女性生理的特点造成的叙事个性决定了女性叙事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对于这样的新课题,我们要做的不是推理,而是加大田野调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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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林继富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