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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宝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二、遗产休闲过程中的非物质文化
非物质文化在现代性语境中,一方面可以成为遗产,即被认定为遗产;另一方面又可以脱离于原有文化生境中的生产逻辑,即之前是一种社会关系的生产,现如今则有可能成为休闲的对象而被再生产。休闲的主体,有可能既是生活于地方性社会中非物质文化的拥有者,又是处于地方性社会之外的人,如旅游者与消费者。而在遗产语境的影响之下,那些即使未被认定为遗产的非物质文化,也有可能被地方性社会或外部社会的人在遗产话语影响之下称为遗产。遗产生产的目的,对于地方性社会来说,彰显其文化的特殊性的功能似乎大于其社会关系生产的实际意义。传统的非物质文化,当其呈现于地方性社会中的时候,即是在建构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生活于地方性社会的人们,在非物质文化的影响之下,建构着个体与家庭、村落的社会关系,非物质文化的呈现过程即是生产过程。现代性的遗产,当其表征于现代性社会中的时候,是在重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重构物与人之间的秩序。地方性社会是现代性社会影响之下的地方性社会,现代性社会亦影响着地方性社会的传统技艺或节日仪式。同样是生活于地方性社会的人们,在遗产的影响之下,将原有的非物质文化再现或展演于现代性社会中,外界因为遗产而了解了地方性社会文化,地方性社会亦因遗产这一媒介而与外界沟通和交往。拥有传统技艺的个体,因为遗产的存在,而获得了其在地方性社会中新的社会身份,如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称谓;原有的非物质文化也被赋予了类似世界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话语的理解与解释。
在遗产话语以及文化多样性的影响之下,遗产生产的目的并非是再次呈现原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话语修饰之下的非物质文化,那些传统技艺或节日仪式等文化形态,当其再现于现代性社会中的时候,则有可能是现代人休闲的一种影响结果,即遗产休闲。遗产休闲指的是人将遗产作为休闲活动的对象,从而满足人的感官体验。但这种休闲方式并不一定纯粹属于外界的人的活动。那些生活于地方性社会的人们,在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影响之下,在传统文化的表征过程中,同样仍可以参与遗产生产过程,从而在这样的过程中休闲。在现代性社会中,如在个体的层面上,为了积累物质财富,必须工作以便参与生产过程,因此休闲过程或许不可能与生产同时发生。但在遗产语境中,伴随着遗产生产,原有非物质文化在地方性社会传统文化的再造与发明过程中,也改变着个体与非物质文化之间的关系。个体因为传承传统技艺或节日仪式等内容而被赋予遗产生产者的地位,但同时个体也因这种参与过程而处于休闲的过程中,即遗产生产与遗产休闲或许可以处于同一过程。尤其是当个体将传承非物质文化作为其工作内容的时候,个体因为这种工作内容而获得一定经济利益的时候,遗产生产就有可能融入遗产休闲的过程中。特别是当非物质文化的各种形态即使对于现今生活于地方性社会的人们也是陌生的时候,当非物质文化是因为专业的知识生产而被表征的时候,当非物质文化的再现是伴随着地方性社会政治经济权力彰显过程的时候,遗产成为了一种资本,遗产生产与遗产休闲是现代性社会各种权力博弈过程的一种隐喻。
尤其是遗产休闲也成为外部社会休闲的一种方式的时候,如旅游者和消费者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吸引而进入地方性社会的时候,遗产休闲就不再只是局限于地方性社会的活动。遗产成为了一种全球性的话语,地方性社会因遗产的彰显而有可能更快地融入现代性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对待非物质文化的态度也因遗产话语而改变。原有的非物质文化有可能已经消逝或者即将消逝,在地方性的文化职能机构以及知识生产机构的影响之下,非物质文化在遗产生产的动力作用中,努力将自身尽可能地被认定为遗产,即使无法被认定为遗产也尽量使用遗产话语对其进行解释;并有可能借助于外界旅游者与消费者遗产休闲的力量而传播。不可否认的是,原有的非物质文化对于地方性社会来说,本身可能是人们农闲时节的文化活动,是非生产性的;但在现代性社会以及遗产话语的影响之下,现有的非物质文化对于地方性社会来说,即使是在农闲时节呈现,也有可能是生产性的。文化多样性的表达决定着非物质文化的形态,其必然是以遗产话语的逻辑表征于现代性社会中,人们对各种非物质文化形态的理解也必然受到遗产话语的影响,甚至以遗产话语解释那些未被认定为遗产的非物质文化。在感官体验的影响之下,特别是在视觉的作用之下,非物质文化可能转变为休闲的对象,非物质文化也就成为了遗产休闲的主要作用对象。
遗产休闲使得非物质文化在得到现代性社会认同的同时,亦使得非物质文化逐渐被遗产这一文化多样性的话语所替代,非物质文化成为了遗产的形容词,非物质文化似乎也只有依附于遗产才能继续存在于现代性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遗产生产与遗产休闲的存在,已经使得未被认定为遗产的非物质文化与已被认定为遗产的非物质文化这两者的社会文化地位可能存在着不平等。通过遗产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理解非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不再单纯只是某一传统文化在现代性社会中的表征,更应反思文化背后的使用者面临着什么样的现代性语境与困境。人类学通过民族志方法研究文化,理查德·约翰逊(Richard Johnson)曾反思道:“这些研究使用抽象(abstraction)和形式描述(formal description)来确定活态文化整体(lived cultural ensemble)中的关键因素。文化被文本式(textually)地阅读。但是,文化也被看作是使用者(the users)社会地位的一种重构(reconstruction)。在个体框架(individual framework)更多关注意义的层面上,结构民族志(structural ethnography)与民族学方法论(ethnomethodological approach)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在遗产人类学视域中研究非物质文化,同样需要注意传统民族志方法在理解不同地方性社会关系时的局限。那种传统的、具有文学叙事倾向的民族志,在诗学与政治学的批判中已经无法全面理解当下如此众多的非物质文化,尽管文化无法脱离人类学以文本的形式对其进行的书写。遗产人类学视域中的非物质文化,已经不再只是为了文化多样性而存在。恰恰相反,不同群体的非物质文化正面临着现代性社会资本经济理性这一力量所带来的危机。不同的非物质文化形态不能因为是否被认定为遗产而评判其地位的优劣。无论是否被认定为遗产,非物质文化都应以遗产意识看待其在现代性社会中的意义,即遗产人类学探究非物质文化继续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意义、探究非物质文化与人作为整体的关系。在遗产人类学的视域中,不同的个体将遗产休闲的时间消费于感官体验遗产生产的过程中,这样的过程不仅仅影响着地方性社会对我者非物质文化形态的理解,也影响着外部社会中以我者自居的他者对众多我者的非物质文化形态的态度。而这正是遗产话语对非物质文化最大的影响,它将非物质文化置于生产与休闲的客体地位。也就是说,遗产生产者所生产的遗产,并非纯粹只是为了我者或者地方性社会,更是为了遗产休闲、为了外部社会那些寻求感官体验的他者。这时的非物质文化不再只是呈现出地方性,更呈现出现代性。
遗产人类学视域中的非物质文化,本身就极具现代性,它将地方性的文化置于全球化的文化多样性表达过程中,原有的非物质文化成为了遗产,且遗产不仅是地方性社会的遗产,更是全球性社会的遗产,在遗产意识的作用中,人类社会成为一种文化共同体。戴维·洛文塔尔(David Lowenthal)认为,“人类文化需要共同体与社会组织,以便超越个体生命,并将我们与我们祖先的遗产相连、将我们的遗产与我们的子孙后代相连。共同体将逝者、生者以及未出生者紧密联结在一起”。非物质文化是地方性的文化,但遗产则是在类整体层面上的一种表达,将非物质文化称之为遗产也就意味着这种文化在类整体层面上超越了个体,并继续影响人类社会。而之所以会使用类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话语,也就说明,现有的遗产话语并不可能囊括人类社会所有的创造物,需要对遗产进一步细分,但这种细分并不意味着不同的遗产之间存在着不平等。非物质文化可能存在着中心文化与边缘文化之分,但当这些文化都被置于遗产话语中的时候,且人们的感官都在体验这种文化的时候,遗产就不再拘泥于中心与边缘、不再只是他者与我者视野中的文化、不再只是纯粹地保护与传承的对象。在遗产生产与遗产休闲的过程中,非物质文化成为了全球性的文化,曾经的异域文化也有可能已经被认定为了遗产,异域的文化变成了全球化视域中同域的遗产,我者与他者之间的界限在遗产的视野中有可能逐渐模糊。尽管遗产也与非物质文化一样有不同的形态,但遗产休闲的存在使得非物质文化超越了地方性社会特殊性的表达方式,无论是传统的技艺、手工艺品、饮食文化,还是传统建筑、节日舞蹈、音乐等内容,都可以在遗产休闲的影响之下,借助于大众旅游以及现代传媒等媒介的作用,传播并影响至世界其他区域。
当现代性社会的认知逻辑将人类的文化认知置于物质与精神二元世界中的时候,似乎非物质文化是对这种二元之分的一种反叛,即现代性社会过于强调对物质的占有,以至于人们似乎迷失于精神层面。也正是基于此,也才能明白非物质文化中的非物质(intangible)在中文语境中似乎要与物质文化中的物质(material)割裂的一种努力,或者说,西方话语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当其被置于中文语境中的时候,我们应当思考这样的问题,即我们如何处理我者文化话语体系与他者文化话语体系两者之间的关系。非物质文化是物质文化(material culture)在无形文化中的另一种表达,人类社会不可能在创造遗产概念的同时彻底颠覆物质与精神的二分法,至少目前人类社会发展无法超越这种二分法,这似乎也正是为何中文语境中存在着无形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的原因。遗产概念的存在是对现代性社会这种逻辑的一种修正。非物质文化并非纯粹属于精神文化,同样的,非物质文化也并非完全与物质绝缘。人自身的存在就是物质与精神二元的并存,不可能在遗产人类学的视域中创造一种绝对精神的一元世界而迎合人在精神层面上的需求。因此,非物质文化即使处于遗产休闲的过程中,也仍然是围绕着人自身而存在的一种文化,是遗产意识作用的结果。在现代性社会中,这种意识使得文化形态得以有多重表达的方式,亦使得人们对文化形态的理解从非物质过渡到遗产成为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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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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