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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波]非遗保护与乡村振兴的文坡实践



作者:周波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上的不足,这决定了我国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必然要经历一个“他助”的过程,必须充分调动政府、高校、研究所、企业以及包括代表性传承人等地方精英和社区居民在内的多方力量开展广泛的协作。
  政府是非遗保护和乡村振兴的主导者,直接掌控人、财、物等资源,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文坡村,政府推选了侗锦织造技艺的代表性传承人、出资修建了中国侗锦传承基地、扩建了入村的水泥道路、主导了村寨的美丽乡村建设、批准了文坡“村企合一”的试点工作等。但是也需要看到,政府作为国家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者和监管者,尽管牵头完成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但是其工作的目标却是多元的。为了尽快摘掉国家级贫困县的帽子,通道县委县政府将工作重心放在发展经济上。在2018年底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注],侗锦与黑老虎等农副产品并列,被视为当地特色产品,是创收的重要工具。
  高校的进入有利于当地居民的文化反思,创新设计进一步激活了非遗的现代性需求。“‘新通道’项目组希望保护传统文化,根据社区自身的文化资产来发展可持续的产业,为社区建构公共环境来重构社会凝聚力,促进跨文化的对话”。[注]这样的定位和动机,保证了代表性传承人和织娘在产品设计与改造过程中的话语权,有利于帮助她们建立起对本土文化的自信与认同。
  企业的引入是一把双刃剑,既要善于发挥企业在产品营销、市场拓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但也要警惕企业逐利的本性。如果企业不顾文化传承规律和当地居民的合理诉求,片面强调自身的短期经济效益,就可能产生道德风险,将非遗简单地视为一种经济资本,将传承者视作劳动力,剥夺传承群体的话语权,将非遗传承简化为“生产作业”,这样就会误导人们传承非遗的目的和动机,不利于非遗的可持续发展。
  传承人和社区居民是非遗保护和乡村振兴的主体,他们参与的动机和行为直接影响文化的走向。“人的主体性决定了完全性外部管理的无效性,管理的目标只有依靠人的主体性的发挥才能得以实现”。[注]因此,管理者必须加强对人的了解和激励。马斯洛将人的需要从低到高分成5大类,分别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一方面,低层次需要是高层次需要的基础,需要越基础,人们的反应越强烈;另一方面,人们通常认为高层次需要比低层次需要具有更大的价值,他们愿意为高层次需要的满足牺牲更多的东西,而且更容易忍受低层次需要满足的丧失。[注]就非遗来看,其文化价值主要满足高层次需要,产业价值主要满足低层次需要。在文坡村,由于不断的增权,代表性传承人越来越趋向高层次需要,这是她坚守非遗保护底线的内在动力。而对于收入并不宽裕的社区人群而言,非遗的产业价值是必要的,不过在与高校精英等人的平等对话和交流中,也激发了她们的高层次需要,有力地推进了本土文化的传承和重塑。
  
图2文坡村非遗保护与乡村振兴路径图
  非遗保护和乡村振兴具有复杂的因果链和交互关系,参与的各方也有着各自的利益诉求。在以政府为主导、以地方民众为主体、以高校和企业为助力的实践过程中,既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也要倾听一线的需求,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积极探索多规合一、多力协同。要努力避免被表面现象所蒙蔽,导致“精英俘获”[注],也要避免被短期经济目标过度绑架,违背发展规律。要始终坚持伦理原则,让社区、群体或个人在非遗的保护和发展中发挥首要作用。[注]非遗的可持续发展,最终还是要通过赋能于非遗的广大传承人群,帮助其提高传承和创新的能力,使其尽快实现由被帮扶向自主创新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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