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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锡诚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如果我们再把国家名录中的入选项目与20世纪80年代搜集编纂的《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中经各省专家认定的“常见故事类型”加以对照研究,问题就更加明显了。由于篇幅关系,无法把30个省(市、区)的“常见民间故事类型”都列举出来,只好每个大区选一个省(市、区)为例:
(一)东北地区,辽宁省常见故事类型有27个。[7]以笔者看,至少有18个值得保护:1。老虎妈子(老虎外婆);2。老猴精娶媳妇;3。蛇郎;4。蛤蟆儿子;5。怪孩子(怪异儿);6牛犊子娶媳妇;7。百鸟衣;8。小镗锣(两兄弟);9。西天问活佛(问活佛);10。不见棺材不落泪、不到黄河不死心;11。人心不足蛇吞相;12。隐身衣;13。金马驹;14。路遥知马力;15。巧媳妇;16。慌张三;17。傻子学话;18。丑媳妇。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也没有进入。
(二)华北地区,北京市常见故事类型有15个。
(二)华北地区,北京市常见故事类型有15个。[8]以笔者看,其中至少有9个值得保护:1、巧媳妇;2、狼妈妈(老虎外婆);3、憋宝、4、猫狗结仇;5、傻子学话;6、人心不足蛇吞相、7有缘千里来相会;、8、不见黄河不死心;9、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也没有进入。
(三)西北地区,陕西省常见故事类型有17个。[9]以笔者看,至少有14个值得保护:1.狼外婆;2.老猴精娶媳妇;3.锅漏娃哭;4.蛤蟆儿子;5.画中仙女;6。王恩与世义;7。西天问佛;8。不见黄河心不死;9。人心不足蛇吞相;10。后娘害先房;11。贪心的兄嫂和仁义的弟弟;12。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13。选女婿;14。开洞探宝(石门开)。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也没有进入。
(四)华东地区,浙江省常见故事类型有30个。[10]以笔者看,至少有19个值得保护:1。老鼠嫁女;2。猫和老鼠;3。狗猫结仇;4老虎怕漏;5。梅花鹿遇虎;6.老虎外婆;7。嫁蛇郎;8、田螺姑娘;9。三担水与龙女(龙女);10、十兄弟;11。百鸟衣;12。狗耕田;13、孔雀锣(兄弟分家);14。人心不足蛇吞相 ;15。云中落绣鞋;16。山魈帽;17。挖元宝;18。巧媳妇当家;19。呆女婿拜寿(呆女婿)。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也没有进入。
(五)西南地区,四川省常见故事类型又12个。[11]以笔者看,至少有11个值得保护:1。蛇郎;2。狗耕田;3。田螺姑娘;4。蛤蟆儿子;5。问佛;6。人心不足蛇吞相;7。熊家婆(狼外婆);8。龙女;9。望娘滩;10。罗隐送围腰;11。巧媳妇解难题。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也没有进入。
截止到目前,民间文学(口头文学)类的非遗项目,进入国家名录的只有寥寥几个,如梁祝故事、牛郎织女传说、白蛇传传说、董永传说以及烂柯山故事。而上面这些被专家们认定为“常见故事类型”者,每个省区都拥有20-30个不等,如毛衣女的故事(即著名的天鹅处女故事)、田螺姑娘的故事、巧媳妇故事、两兄弟的故事、老虎外婆故事、蛇郎故事、老鼠嫁女……等流传广泛、脍炙人口的民间故事和故事类型,都没有进入国家名录。如果认为把各省(市、区)的“常见民间故事类型”都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可能数量太多了,那么有专家研究后提出的至少有60个类型是全国范围内常见的类型,无疑是可以参考的。这60个类型是:1.老鼠嫁女;2.小鸡崽报仇;3.老虎怕漏;4.猫狗结仇;5.狼外婆;6.中山狼;7.蜈蚣报恩;8.义虎;9.义犬救主;10.八哥鸟报仇;11.感恩的动物忘恩的人;12.人心不足蛇吞相;13.烂柯山;14.神仙考验;15.请穷神;16.求好运;17.人鬼夫妻;18.鬼母育儿;19.渔夫和水鬼;20.宋定伯卖鬼;21.撵城隍;22.凶宅捉怪;23.石门开;24.太阳山;25.银变;26.人参精;27.煮海宝;28.当良心;29.螺女;30.蛇妻;31.龙女;32.仙女救夫;33.蛇郎;34.青蛙丈夫;35.月老配婚;36.不见黄河心不死;37.怪异儿;38.十兄弟;39.黑马张三哥;40.龙子望娘;41.猎人海力布;42.斗阎王;43.头上长角;44.长鼻子;45.狗耕田;46.灰姑娘;47.断手姑娘;48.牛犊娶亲;49.龙蚕;50.两老友;51.路遥知马力;52.张郎休妻;53.老人是个宝;54.百鸟衣;55.巧媳妇;56.皮匠驸马;57.梦先生;58.长工和地主;59.夺妻败露;60.二母争子。[12]
(三)记录保存应是最可取的保护方式
上面援引的,毕竟是上世纪80—90年代流行于民间的民间文学(口头文学)。但民间文学(口头文学)总是要随着时代进展发生嬗变的,但这种嬗变是遵循着文化自身的变迁规律进行,而非人为的。笔者以为,民间文学(口头文学)的嬗变取决于三个因素:(1)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即自给自足的农耕生产生活方式的削弱,和逐渐为工业化、后工业化生产方式和现代化生活方式所取代;(2)血缘家族关系及其派生的礼俗制度和道德观伦理观的衰微;(3)城镇化运动的急速推行,使农村聚落的迅速消失。前文已引,国家统计局公布,到2012年底城镇人口已占到全国人口的52.57%,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住进了高楼,失去了口头文学传播的环境。失去了土地、失去了聚落环境,就是意味着失去了他们所熟知的传承文化。对于现在我们正在经历着的21世纪头20年的民间文学的现状,学界还缺乏在调查基础上的深入研究。相关机构已经发表的一些《发展报告》,由于没有在正确的学理支持下的较大范围内的综合的和分类的调查,故而基本上不能满足学术发展的要求,至于据此采取的保护措施也就很难到位。
十年来,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政府和学界提出了种种保护方式,如整体性保护啦,生态性保护啦,生产性保护啦,展演展示啦,师傅带徒弟啦,建立传承基地啦,建立山歌馆、故事馆啦,非遗进校园啦,等等等等,无疑都是行之有效的,但也都是有一定限度的。至于民间文学(口头文学)的保护,虽然也提出了一些见解,但似乎并没有提出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被政府认定的既定方式,还需要文化界和学术界同仁们继续根据民间文学的特点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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