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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记者 周玮)在1日举行的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专家座谈会上,文化部部长蔡武表示:“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出台相关规章,加强对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管理,防止文化生态保护区变成一般意义上的经济开发区。”
在谈到如何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问题时,蔡武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提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自2007年以来,我们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的探索和实践,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并根据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纲要的要求,相继成立了1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并初步总结出文化生态保护的工作原则和措施,出台了指导性意见。
蔡武同时表示:“但总体而言,区域性整体保护方式是我们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种探索和创新,可借鉴的国内外经验较少,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内容、保护方式、管理模式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同区内各项建设事业的相互关系等需要做深入探索,总结出规律性的经验,推动整个文化生态保护的发展。”
谈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蔡武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一部行政法,主要规范政府和行政部门的行为,而知识产权属于民事范畴,不是这部法律所能完全涵盖的。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非常复杂,特别是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创权属关系不是很明确,谁是权利主体有时难以确定,这些问题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学术界对此也有不同看法。但考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使用会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此作了衔接性规定--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们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就这一专题进行深入研究。
“非遗”保护工作机构和人员严重缺乏 有专门管理机构的省份不到一半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记者周玮)在1日举行的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专家座谈会上,文化部部长蔡武说,人才队伍和经费投入是做好“非遗”保护工作的必要保障,“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严重缺乏,全国只有不到一半省份建立了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各地的经费投入与现实需求相比还远远不足。”
蔡武说,我们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坚实保障。
谈到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长效机制时,蔡武说,下一步我们还要完善调查制度,注重调查成果的利用,认真将第一次普查收集的各种资料,进行系统化整理研究、建立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出版普查成果,对通过调查发现的濒危项目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征集有关珍贵实物资料,开展重点项目专项调查;要建立对境外组织和个人在我国境内开展“非遗”调查的审批制度,并加强管理。
蔡武表示,要强化名录保护机制,以保护“非遗”代表性项目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申报评审工作,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保护上,制定富有针对性的分类保护标准规范,综合运用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和生产性保护等多种保护方式;要健全传承机制,进一步抓住“传”和“承”两个环节,推动企业、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渠道的传承,进一步落实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措施,同时研究制定对学艺者、继承者的助学、奖学等激励措施,逐步建立起长效的传承机制。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新华社 2011年03月01日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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