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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达]颜色、象征与国家权力



作者:巫达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回到甘洛彝族的情况,自从“诺”和“曲”被误解为“黑”和“白”以后,部分彝族人自己也接受了下来,并被其象征含义所左右,表现出不同的次族群认同。从曲木苏的角度看,他们在和“黑”(诺)对应时,就要强调“白”。颜色作为象征符号表达了不同的族群认同。从土司统治区的人的眼里看,“诺”地方的人野蛮,不开化,是不好的,和汉语所说的“生蛮”相吻合;而自己是开化的,靠近政府的,是好的,故强调白。而在诺地方的人的眼里,自己是正宗的彝族,保留了彝族的传统,不屈服于政府势力,不效仿汉族的传统习惯。他们称曲地方的人为“赫苏”,意为“外面的人”。意思是与自己有差异,是和汉族接近的彝族。
 
六、“黑”、“白”-彝族地方势力与国家(土司)权力分界
 
国家权力(土司)可以在甘洛彝族内部区分次族群认同:国家权力所及的土司管辖区是“曲木苏”次族群,而非土司管辖区或说国家权力影响小的地区是“诺木苏”次族群。这种认同是通过族称和颜色词的同音而产生的象征结果。田坝土语的人对外也称诺苏,只是针对其它土语区诺苏时才自称曲木苏。由此可知,彝族自称“诺苏”分化为两个的原因是国家权力影响了族群的认同。
前文谈及,土司制度在秦汉时期已有雏形,真正的土司制度始于元朝蒙古族统一中国以后。元朝在民族地区采用“以土官治土民”的政策,实行土司制度。明朝沿用土司制度,但在明朝末年做过“改土归流”的改革,即把承袭的土官制度改为流动的流官制度。清朝时,仍然实行土司制度,也在许多民族地区做过“改土归流”的政策。但在凉山彝区,由于彝族“诺”的家支势力太大,流官无法控制,因此仍然采用土司制度。可是到了清末民初,土司势力却衰落了下去,土司的许多势力范围已经名存实亡,大量的地盘被“诺”家支占有。“解放前的几十年间,兹莫在大部分地区已经被诺合等级所取代。为数很少——约占总人口的0.1%的兹莫,只统治着约占凉山1/10的很小一部分地区”(《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编写组1982:68)。“至解放前夕,凉山境内只剩下十多个土司统治区,且范围不大,确切地说,是统治点。主要的土司有越西、甘洛、西昌一带的斯兹土司(兼河东土司、宜地土司);金阳的沙马土司;甘洛的斯补土司和米易的普济土司等。……所有的土司统治、管辖着约4000平方公里的土地和10万左右的人口”(杨怀英1994:41)。
甘洛县在1956年民主改革之前,有两家土司。一家叫“暖带土千户”,也叫上土司(因其衙门在田坝河上游而得名),彝语叫“斯补兹莫”,即斯补土司。治所在甘洛县田坝镇斯补乡。另一家土司是“邛部宣抚司”,又称下土司(衙门在田坝河下游而得名),彝语叫“宜地兹莫”,即宜地土司。治所在甘洛县田坝镇宜地乡。这两家土司原来的统治区域很大,统治中心也在凉山腹地。比如宜地土司,原在西昌有衙门,后来领地被属下的“诺”势力占有,最后只得搬到甘洛。
甘洛这个地方对于凉山彝族来说是“边疆地区”。凉山腹地的彝族形容一个人很有名气时会说:“这个人很有名气,连甘洛都知道了他的名字”。因为甘洛就在大渡河边上,过了甘洛跨过了大渡河就到了汉族地区,彝族势力就不起作用了。而且甘洛山高水险,地势地形复杂,交通极为不便,被卖入甘洛的人是很难逃出去的。因此彝族谚语说“石头投入水里回不来,人(被卖)进了甘洛回不来”。两家土司的衙门最后迁到“凉山边区”甘洛,也说明了“诺”势力的强大和土司势力的没落。在甘洛的土司区很少有“诺”,只有“曲”,因此人们称这个地方叫“曲木迪”(曲地方)。而尔觉河东部却在“诺”的控制之下,土司管不了他们,故叫“诺木迪”。土司代表着中央王朝政治势力,是国家权力的地方实施者。因此,“白”(曲)在这里是国家权力范围内的人,“黑”(诺)是国家权力管辖不了的人。
 
七、结语
 
“黑彝”、“白彝”的称法,源于彝族等级名称和颜色词“黑”、“白”语音上的偶合。从深层来探讨,这种称法迎合了历代王朝统治者的汉民族“贵白贱黑”的心理。比如《诗经》中赞美美女是这样的:“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娥眉”,以皮肤白净为美。西晋时期的宰相王衍(265-316)因为手指“白如玉”而大受夸赞。当时在朝廷上,一些男性贵族甚至通过施粉来使自己的皮肤显得更白(冯客1999:12)。另外,佛教传入中国中原后,众神形象遂被汉化,表现之一是菩萨塑像的皮肤颜色被塑成浅色,而不是印度的那种深色皮肤。笔者在2000年5月在云南大理游览过市郊的观音庙。那是我所见过的国内最为独特的一尊观音塑像,与以前在内地任何地方见到的都不一样。那尊观音的形象是一位皮肤深色的面带笑容的慈祥老太太,而不是我在内地和在影视节目上看到的年轻美貌皮肤白净的女性。大理是保留大乘佛教特点最多的一个地方,所以,这里的观音像应该接近印度人深色皮肤的原来面貌。
在古代,由于农民经常风吹日晒,皮肤呈现黑色,所以被称为“黔首”。这个名称带有蔑视的含义。在周代,奴隶被称为“人鬲”。“鬲”是一种烹调器皿,因为被火烟熏燎而呈黑色。称奴隶为“人鬲”,正是皮肤被晒黑的奴隶们的一种比喻,也含有轻蔑和鄙视。中国在开始接触外部世界的时候,黑色象征了在地理上已知的世界的最遥远的部分,而与黑色相对应的是处于世界中心“中国”的“白色人”。例如,在唐朝的时候,文献把南越占人(Nam-Viet Cham)描述为山野丛林中皮肤黑色、头发卷曲的野蛮人。视他们为“鬼”。明朝的时候记载今马来西亚人时说:“麻六甲(人)……肌肤黑漆,间有白者,华人也”(冯客1999:12-13)。在现代汉语里,也可以找到许多包含“黑”的表示厌恶的贬义词:黑户、黑社会、黑帮、黑钱、黑团伙、黑五类、黑心肠、黑客(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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