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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旧中国中外合资银行之一。创立于1910年(宣统二年)。原为清理津商积欠洋商款项,维持天津华洋商务而设,故名“保商”。额定资本银400万两, 由华洋商人各筹资50%。华股由直隶财政厅、直隶省银行等机关出资,洋股由德商礼和、瑞记等洋行认缴。有发行纸币权。设总行于天津,由叶登榜及德国人巴奇分任华经理和洋经理。创设之始,即发行500余万两的债票,以银行之余利按年摊付,积欠洋商的本利,分25年偿还,将债票交付洋商,以代华商归还洋商之款。开办后,业务发达,至1919年所有债票几全数收回。中外股本亦全数偿清,乃于1920年7月根据公司条例改组为商业银行, 由周子廙(即周自齐)为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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