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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基本建设、地质勘探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副产品收入和进行负荷试车的纯收入。如矿山建设中的矿产品收入、油田钻井建设中的原油收入、森工建设中路影材收入、电站建设中移交生产前的电费收入、铁路临管期间的运营纯收入,以及为检验设备安装质量负荷试车的纯收入等。国家财政预算投资项目的基本建设收入属于财政收入的一部分,根据管理需要,上缴财政或在国家与建设单位之间实行分成。1958年以前基本建设收入全部上缴财政或者抵扣财政基本建设拨款,从1959年起实行分成制度,到1979年,一律按四六分成,即40%留给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60%通过建设银行监缴财政。1979年,针对引进成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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