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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中国宋代制定实施的封建法律规范统称。《宋刑统》系宋代法规的主要形式,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由窦仪等人编撰,雕版刊行,是中国第一部“模印”颁行的封建法典,其以后周的“显德刑统”为基础,基本沿用了《唐律疏议》30卷、12篇、502条的内容,并于各篇之下,按律文性质分门立目,计213门,同时将有关刑书的敕、令、格、式与律综合编撰,按《唐律》的疏议、注、问答分类编附于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宋刑统》是一部综合性的刑事法典。太祖乾德四年(公元966年)、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宋刑统》曾几经修订。对于不属刑名的敕令,又另行编为《编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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