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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明代官厅会计进行核算时对社会经济收、支活动在按其性质划分类别的基础上设置的核算项目。据明代《会计录》的资料表明,明代封建国家对国家收入规定有屯田、盐法、茶法、钱法、钞关、船料、商税、杂课等项目。对国家支出规定有内库供应、光禄寺供应、宗藩禄粮、本部职官、文武官俸禄、仓场、漕运、营工俸粮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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