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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亏损企业在会计年度末 (次年初) ,通过开设“利润——上年利润”专户、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将“利润”、“利润分配” 以及同利润有关的其它帐户等帐户的余额,转入“利润——上年利润”专户,从而结清这些帐户,使其余额为“0”,并最终结平“利润——上年利润”专户的会计手续。其基本处理程序是:
①会计年度末 (次年初) 在次年“利润”帐户中开设“上年利润”专户;
②编制会计分录,将上年“利润”帐户的余额 (亏损额) 转入“利润——上年利润”专户的减少方,分别过帐,结平“利润”帐户。会计分录为:
增: 利润 (上年亏损额)
减: 利润——上年利润(上年亏损额)
③编制会计分录,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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